昨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两起企业违法偷排、直排废水案例,记者获悉,目前这两企业已被查处。
7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中堂镇北潢路袁家涌一甲坊路段的东莞市东正磁电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磁铁加工。根据该公司的环保审批材料显示,该公司产生的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擅自增加生产工序及一批生产设备。在冲水工序有废水产生,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直接排放到下水道,最后排到北海仔河。
对该公司新增的工序及设备未报批环评文件,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拟对其处20万元罚款;该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拟对其处10万元罚款。另外,依据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将该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此外,7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凤岗镇官井头村水库工业区的东莞市飞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印刷工序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开机运行,产生的印刷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该公司的洗机、印刷废水收集池设置有一排放口,排放口连接埋入地下的塑胶暗管,现场部分废水由该排放口通过暗管排入化粪池,流至厂区外。
该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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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5万元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谢岗镇政府日前颁布了《谢岗镇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暂行)》。
谢岗有奖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共有6种,其中包括:未经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从废水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工业废水;擅自拆除、闲置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工业废水直接排放;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新建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重污染建设项目并正式投入生产;擅自拆除、闲置废气处理设施,造成工业废气直接排放;擅自改变锅炉燃料,出现“冒黑烟”现象;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填埋、焚烧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如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将根据举报的违法情况严重程度,分别奖励5000元至3万元不等。如举报的违法主体构成环境污染罪,经生态环境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
谢岗生态环境分局提醒,市民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可拍摄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提供违法企业的名称、地址,并通过来人来信或微信、邮箱等方式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
投诉热线:87762699
邮箱投诉:xghbfj@126.com
(记者 范德全)